美国财政部和国际税务局发布了《通胀削减法案(IRA)》创建的清洁氢税收抵免的拟议条例。该指南部分涉及使用生物质和沼气生产清洁氢气的问题。
IRA中的规定为纳税人在合格的清洁氢气生产设施生产的每公斤合格清洁氢气创造了生产税收抵免。根据美国国税局的说法,抵免金额取决于氢气生产过程的排放强度,以及纳税人在合格的清洁氢气生产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修过程中遵守现行工资和学徒要求的情况。
发布的拟议法规提供了管理和申请信贷的定义和程序,包括确定氢气生产过程产生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率的指南。该指南还规定了向IRS申请临时排放率的程序、验证氢气生产、销售或使用的要求,以及修改现有氢气生产设施以获得新的原始投入使用日期的要求。
拟议的法规涉及使用美国能源部的GRET模型来计算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指出最新版本的GRET包括各种氢气生产途径,包括蒸汽甲烷重整(SMR)或具有潜在碳捕获和储存(CCS)的垃圾填埋气自热重整(ATR),以及用玉米秸秆或伐木残渣进行生物质气化。拟议的法规还涉及使用临时排放率(PER)过程来计算使用目前未在GREET中表示的生物质生产的氢气的生命周期GHG排放量。
在提议的法规中,美国国税局特别邀请公众就氢生产商需要提供的信息类型发表评论,以记录和验证与使用两种发电方式相关的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该机构表示,这两种发电形式可能高度可变或不确定,即:使用CCS的化石燃料发电和生物质发电一代。
条例还指出,美国国税局打算提供规则,解决使用可再生天然气(RNG)或其他无组织甲烷来源(如煤矿作业中的甲烷)的氢气生产途径。“此类规则将适用于用于第45V条信贷目的的所有RNG,并将提供RNG或逃逸甲烷(甲烷环境属性的表示)证书之前必须满足的条件美国国税局在拟议的法规中表示:“为了第45V条的目的,在确定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率时,可以考虑它们所代表的温室气体排放效益。”。
该机构在拟议的法规中表示:财政部和美国国税局预计,为了第45V条信贷的目的,为了使沼气或基于沼气的RNG获得与该气体(而非标准天然气)一致的排放值,在制氢过程中使用的RNG必须来源于相关甲烷的首次生产使用。对于任何特定的沼气来源,生产性用途通常被定义为沼气的任何有价值的应用(包括提供热量或冷却、发电或升级为RNG),特别不包括向大气排放或捕获和燃烧。财政部和美国国税局进一步建议,将相关甲烷的“首次生产性使用”定义为该气体的生产商在相关制氢设施投入使用的同一纳税年度(或之后)首次开始使用或出售该气体用于生产用途的时间。该提案的含义是,在相关制氢设施投入使用的纳税年度之前的纳税年度,任何来源的沼气都将不会获得与基于沼气的RNG一致的排放值,而是在确定其排放值时获得与天然气一致的值特定的制氢途径。该提案将限制与将沼气或RNG从其他预先存在的生产用途中转移相关的排放。
对于通常有效使用或出售一部分沼气并火炬或排放剩余过剩沼气的现有沼气源,如果火炬或排放量能够得到充分证明和验证,则火炬或排放部分可能有资格进行上述定义的首次生产性使用。